各学部:
根据上级有关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工作办公室。副校长余孟辉同志任组长,保卫处处长汪东明、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皮莉、曹建军以及各学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征兵办公室(设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曹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国良、夏建平以及各学部负责征兵工作的专干为办公室成员。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至22岁,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3岁。
女青年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我校为参加过今年高考有分数可查的大一新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 1991年1月1日后至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2、政治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女青年另行要求身高162米以上。
三、征集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男青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9日。由各学部组织报名,各学部于10月29日上午11时前将报名学生名单纸质稿和电子稿交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夏建平老师处(学生工作处204)。
2、女青年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截止10月30日18时。登录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互联网上开通的应征青年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应征青年自行登录该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二)体检
1、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28日至30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组织报名的男青年到校医务室参加目测及初检。
2、根据初检情况挑选80名男青年于11月6日上午参加岳麓区武装部组织的正式体检。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上级组织安排政审。
(四)女青年报名后的征集程序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各学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除张贴标语、横幅、出黑板报等宣传外,要利用班会、网络等进行宣传,特别是毕业班在外实习的学生,要求辅导员充分发挥班级QQ群的作用,或电话与每位毕业班学生取得联系,告知学生有关征兵事项。
2、按时做好报名工作。根据上级武装部门的安排,征兵工作时间紧,各学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时将报名表交学校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它说明
有关征兵的具体政策,请登录湖南省征兵网,网址为:http://zb.hunan.gov.cn/
附:1、2010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
2、2010年女兵征集政策公告
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0年征兵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2010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
根据全国征兵工作会议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10】9号文件精神,今冬男兵征集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报名应征的,应鼓励其完成学业后再应征。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分数线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征在校生。
征集男兵的年龄为18至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征集女兵的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8至19岁,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
附件2
2010年女兵征集政策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0年冬季征兵命令》和总部有关指示精神,今冬女兵征集继续实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在报名方式、征集对象、征集条件、选拔机制等方面作了新的调整,为方便广大适龄女青年报名参军,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今冬女兵征集依托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互联网上开通的应征青年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应征青年自行登录该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截止10月30日18时,过期不再补报。
二、征集对象。今冬征集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三、征集条件。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 1991年1月1日后至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其他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目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程序。女兵征集包括网上报名、初选预征对象、初审初检、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政审、审定新兵、公开公示等程序。网上报名由应征女青年自行上网完成,并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初选预征对象指初步确定参加应征的人员,由“应征青年网上报名系统”依据高考原始总分数,按征集任务数的数倍自动筛选;初审初检指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市(州)征兵办公室提前5天通知,初定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毕业证书、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应征女青年按各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主要通过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政治审查由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要向县级征兵办公室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上网自行打印)。审定新兵,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双合格女青年入伍;公开公示,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进行张榜公示,有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应征或入伍资格。
以上政策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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