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用心关爱学生、创建满意涉外”的学生工作理念,实现“平安涉外、魅力涉外、一流涉外”的学生工作目标,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下学期学生评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导原则
1、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过程管理和方法改进的原则。
2、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科学、透明、准确的原则。
二、评导的组织领导
1、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评导活动的计划、组织与协调及评导结果的最终认定。
2、各学部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对本学部评导的组织、动员、实施及评导结果的统计、汇总、上报。
三、评导对象
全校在岗辅导员。
四、评导方式
1、学生评导主要是组织学生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0年上学期辅导员评价表》,以分项评分的形式进行评导。
2、评导覆盖所有班级、学生。
五、评导内容
包括辅导员综合素养、工作态度、能力水平、工作成效等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
六、评导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问卷调查及统计汇总:12月13日——12月20日
2、评导结果认定:12月21日——12月23日
七、各学部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评导(学生评导问卷,见附表1),本学期学生评导时间安排在12月13日——20日进行,请各学部在此时间段为学生评导安排时间,并于12月20日将评教统计结果(见附表2)交至学工处文化建设科。
八、评导结果的运用
1、学生评导结果编入“学校年度学生工作报告”。
2、“良师益友”之“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要经过学生评导环节审核。
3、学生评导结果影响辅导员评优晋级,具体办法按相关制度执行。
九、评导要求:
1、各学部深入认识评导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导工作的流程。
2、各学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规范评导程序,做到无遗漏、无差错、无事故,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切实完成各项工作。
3、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和改进”的原则,逐步促进教育水平的提高,防止学生敷衍,要求被评辅导员回避自身评价工作,各学部应引导老师正确对待评导结果。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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