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制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教学过程质量分析和管理的必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不断深入,形成良性教学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
1、教务科对学部各教学环节和教学质量有统一检查的职责,可通过日常的常规检查、非常规检查等不同的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监控;
2、专业研究室(系部)应通过检查、听课、测评等多种方式对本部门所承担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保证本部门的教学工作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专业研究室(系部)应对本部门专、兼职教师任课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
二、教学检查的形式
(一)常规教学检查
常规教学检查即指在整个教学进程中的经常性教学检查,包括教学秩序巡查和常规听课等。
教学秩序巡查主要由教务科承担,要求每个支部教务主管对本支部班级每月普查4次以上,每次采集2个时间点的数据,另外教务安排专人对所有班级进行流动检查,要求每月每班查到4次以上,月末教务对教学检查每班所采集到的12个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得出每个班的考核数据;
常规听课是常规教学检查的重要环节,包括领导听课、督导日常听课、专业研究室(系部)主任听课、支部书记每天巡视、同行听课、辅导员随堂听课等,不任哪种听课都以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原则,听课老师必须坐在座位上听课,不能随意进出课堂,必须关闭手机,听课前后应和授课教师有适当交流,且听课安排都必须报学部领导同意,教务科备案后执行。
常规教学检查力求客观、公平、公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坚决杜绝任何人为因素影响正常的教学检查和检查结果。
(二)非常规检查
1、定期教学检查
根据教学进程,每学期初、期中、期末都要进行定期的教学检查,从不同的阶段检查了解教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以检查促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期初教学检查在开学后1-2周内进行,主要检查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教学秩序和教学设施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检查的重点环节,在每学期的国考前周进行,主要检查教学管理状态、教学质量、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等方面;期末教学检查在每学期的第19—21周进行,主要检查课程考核工作情况,各项教学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此项检查有教务科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检查方案,各专业研究室(系部)配合实施。
2、重点教学检查
重点教学检查主要是根据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改革的需要,针对试点课程的教学环节进行有侧重地教学检查,以便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的成功经验,解决理论教学和网上学习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切实提高学生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培养优良的考风、学风;
三、教学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教学执行情况的检查
包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的齐备情况和执行情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每学期末教务科都要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教师授课要依据经批准的学期授课计划进行,不得随意增删教学内容,要严格按计划拟定的教学安排及教学进度授课。专业研究室(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应审定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情况,期中、期末分别检查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学部在期中检查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听课情况的检查
主要检查专业研究室(系部)主任及专职教师按规定听课及评价情况。教务科科长、专业研究室(系部)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节,并需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情况;
(三)课堂教学的检查
1、教案的检查
主要检查教案的编写是否符合“编写教案”的要求,专业研究室(系部)主任负责对本部门教师的教案及备课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学部每学期对全体教师的教案进行抽查;
2、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的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任课中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作业量要达到一定的要求,批改作业要有记录;
3、课堂教学效果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通过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效果,通过学生调查了解教师的辅导答疑情况;
4、课堂教学秩序的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课堂纪律的维持,学生到课人数,学生学习状况等情况;
(四)专业研究室(系部)活动的检查
主要检查专业研究室(系部)主任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有教研活动计划,内容是否充实,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及其效果;
(五)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
主要检查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和措施,教师进修情况,年轻教师培养情况。
四、教学检查总结
各部门要及时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做出客观评价,推广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改革试点中取得的成绩和成果,总结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改革思路和具体改进措施。教学检查结果要及时予以通报。
1、各专业研究室(系部)主任负责对本部门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填表,提出评价意见,按时上交主管学部领导;
2、教务科负责对教学检查开展各种情况进行总结,填制相应表格,形成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学部领导。
继续教育学部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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