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工作系统值班工作,增强值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特拟定本规定。
一、值班方式
1、实行由学生工作处机关、学部联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值班长、副值班组成。值班长由学工处领导和学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轮值,副值班由学工处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成员轮值。
2、坚持学部学生工作系统周末值班制度。每周五晚至周日下午各学部安排一名人员负责学部值班,值班人员可由干事或辅导员轮值。学部值班应备有值班日志,记录值班情况。
二、值班内容
1、值班当日24小时内处理或协助处理所辖范围内相关学生事宜。
2、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密切关注学生中的焦点、热点问题,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3、检查、督导学部值班员、宿舍管理员的值班情况。
4、联合值班长周一至周五晚7时30分在学生工作处会议室,召集副值班人员议定当晚工作要点,领取值班日志,晚11点由值班长填写值班日志呈校领导。周六、周日于上午9时召集副值班人员议定当日工作要点,领取值班日志。
5、学部周末值班人员在学生工作处按时签到(另行规定),深入本学部学生宿舍、教学楼以及学校图书馆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
三、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值班内容。
2、不得迟到、早退、离岗、脱岗,未经允许不得换班、替班。
3、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附:
学生工作系统总值班日志
值班
时间
日期
天气
情况
星期
签字
值班长
值班员
当日值班
主要内容
情况简述
意见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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